应科院稳定字〔2022〕6号
校属各单位:
加强在校学生的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是不断强化广大青年学生法制意识与安全防范意识,维护广大青年学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也是学校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的重大举措。结合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平安建设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印发《全省教育系统2022年全民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由各学院在学校相关部门指导下按专题承办,形成“一院一专题”专业化逐年面向学生开展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活动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完善分工和重申活动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活动专题安排与分工
学校确定每年面向在校学生开展的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内容为国家安全、禁毒、防火、防溺亡、防传销、防网络诈骗、防信贷陷阱、禁养宠物、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运动损伤防范等11个专题。学校将11个专题分工交由十一个学院承办,每个学院承办一项,为促进宣传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办出水平取得实效,分工原则上长期固定不变,逐步做专“一院一品”,不断提升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活动的质量与效果。
具体分工安排见附件。
二、教育活动总体组织与实施
(一)各学院在学校保卫(综治)与宣传、学工处等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对所承担的专题教育项目的策划与组织实施。各学院结合每年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平安建设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制订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在学校综治宣传月活动期间参加集中展示,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根据专题教育项目固定的时间节点付诸实施。
(二)各学院在策划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时,应在充分保证效果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灵活选取展览、板报、橱窗、演讲、征文、晚会或发表文章等相应或多种方式进行。
(三)各学院对于所承办的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活动项目的实施时间,根据专题教育活动项目的客观规律与学校意见固定,每年定期开展。
三、突出主题,营造氛围,讲求效果
各学院在开展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活动过程中,应注意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新闻與论平台与媒体资源大力进行宣传报道,整合学校各方面力量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促使切实达到育人效果。保卫处(综治办)、宣传部、学工处应积极给予指导、协调、支持和配合。
四、活动时间及要求
活动时间:4月1日-4月30日。
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将纳入本年度综治考核。各学院将开展宣传活动的方案和总结,分别在4月10日前和4月30日前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益群楼114 室,联系人:李思辉,电话:13170889990,邮箱384343815@qq.com)。
附件:半岛公司官方网站(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活动项目分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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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