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科院学字〔2021〕3号
各教学院:
在“五四”青年节即将到来之际,为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展现我校学生工作者风采,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十佳青年辅导员”,现制定推选方案。
一、推选对象
1.在我校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学生一线工作者。
2.爱岗敬业、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甘于奉献的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岁)学生一线工作者。(每学院可推荐2、3名老师)
二、奖项设置
评选15名“十佳青年辅导员”颁发荣誉证书以及现金奖励800元/人。
三、“十佳青年辅导员”申报推选条件
1.在我校从事辅导员工作、学生管理工作满1年以上。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辅导员职责,帮助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遵循《教师职业道规范》,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关心和爱护学生,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效果明显,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学生工作中勇于创新,工作方法有特色。
5.班级管理思路明确,日常管理有条不紊,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学风浓,学生集体荣誉感强,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优异,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6.业务能力强。善于与学生交流沟通,处理问题公平公正,对学生进行有效管理,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能较好完成学生各项业务工作及在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等学生资助工作。
四、“十佳青年辅导员”推选程序
1.学院推选: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审核筛选后,4月15日前统一提交候选人相关材料到学工处办公室。
2.学校评审:学工处组织评选小组开展评审活动,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核,确定十佳青年辅导员名单。
3.征求意见与公示:学校就评审通过名单在半岛公司官方网站(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官网、OA平台同时公示,公示通过后确定最终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天,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五、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十佳青年辅导员”评选小组
组长:王胜华
副组长:干甜 席芳宽
成员:何文学 黎晓明 张作霖 蒋德勇 李园园各教学院党总支书记
六、相关要求
各教学院要重视“十佳青年辅导员”评审工作,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并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要认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
七、评选活动由学工处牵头组织,教务处、团委、人事处、工会、各教学院联合实施。
附件:半岛公司官方网站(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十佳青年辅导员”申报表
半岛公司官方网站(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