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科院人字〔2018〕19号
校属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新形势下全校广大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结合我校2018年度工作要点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教师中广泛开展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遵循我校“近知、近仁、近勇”的校训,弘扬“追求卓越、众志成城”的校园精神、“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的办学宗旨,激发活力、挖掘潜力、争当先进,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队伍,为建成水平较高、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
二、目的意义
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多年来,广大教职工甘守三尺讲台、扎根教育教学一线、积极参与学校建设、主动服务学校发展,为推动学校事业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我省高等教育院校数量的增多,招生和就业竞争十分激烈。在此严峻形势下,会有少数教职工存在教风学风不正、师德师风建设缺位,存在着责任意识淡薄、工作推诿扯皮、业务能力不强;教学态度不够端正、课堂教学精力投入不足,纪律松弛、教书育人存在脱节现象,教学情感缺失、重教学轻育人等问题,因此,开展“扬师德正师风,争做‘四有’好老师”专题教育活动极为必要,目的就是要统一广大教职工思想认识,树立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努力实现自身理想信念更加坚定、道德品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明显提升、育人水平大幅增强,完成学校确定的各项改革和发展目标任务。
三、参与人员
全校教职工。
四、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成效,经研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汪毓华 林加奇
副组长:陈 新 徐国荣
成 员:王玉芝、吴朝栋、黄文霞、唐丽莉、干甜、张敏、章斌、房小珍、刘春斌、王立,以及校属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人事处,张作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部门做好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 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中旬-6月中旬)
1.根据本方案,各牵头部门做好各项学习实践活动的初步实施计划。
2.通过适当方式广泛宣传主题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3.各部门组织全体教师召开动员大会,对学校主题教育活动进行安排布置,让全体教师明确主题活动的内容和要求,提高认识、扎实安排、强力推进。
(二)学习实践阶段(6月中旬-11月底)
1.加强专项学习,用先进思想和理论武装头脑。一要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关于教育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二要学习教育部、教育厅颁发的相关文件精神。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逐篇安排学习。要求在学习过程中,结合自身实际,书写一篇心得体会。(牵头部门:各部门)
2.积极开展向先进模范学习活动。一是向省内外高校先进模范学习,二是向我们身边的先进模范学习。由教务处推荐2-3名在教学、科研、技能竞赛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并形成先进事迹材料。学工处推荐1-2名在学生管理、教育等方面甘于奉献、品德高尚、充满爱心的优秀辅导员,并形成先进事迹材料。人事处推荐1-2名为人正直、能力突出、任劳任怨、甘于奉献的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人员,并形成先进事迹材料。(牵头部门: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各部门)
3.组织教师开展师德师风案例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牵头部门:纪检监察信访综合办公室)
4.围绕“怎样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怎样做一名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对‘四有’好老师的解读”、“我为学校发展建设献一计”、“唤醒教师责任意识,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好老师”等主题开展大讨论。讨论后,各部门将总结材料交到人事处。(牵头部门:人事处、各部门)
5.在校园网开设专栏,营造活动气氛。(牵头部门:宣传部)
(三)总结评优阶段(12月份)
根据实施方案,做好各项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并认真做好实施过程中的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
六、相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正把开展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载体,作为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塑造教师良好形象。并认真总结经验,使活动真正达到提高教师师德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各部门要将此次活动结合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按照活动的安排步骤有序推进,确保活动开展不走过场,注重工作实效。各责任部门尤其是牵头部门要主动谋划、认真组织实施,党员老师要在各项学习实践活动中积极参与、模范践行。
3.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主题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活动氛围。深入学习身边先进典型,激发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
4.各牵头部门要做好开展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资料收集、汇总、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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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