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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三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3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应科院工字〔2021〕9

各分会:

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调动全体教代会代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集思广益促发展的重要环节,现就代表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提案征集时间

截至2021年12月25日止。

二、代表提案征集要求

1.征集代表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职能。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代表提案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共谋学校发展大计的重要形式。各分会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好落实好代表提案征集工作。

2.教代会代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职尽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认真撰写提案。撰写提案要站在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提出有利于学校发展的意见或建议,要真实反映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意见建议,保证提案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

3.教代会代表提案必须由1名正式代表作为提案人提出,2名正式代表附议(若3名正式代表联名提出,则可不必有附议人),方为有效提案。提案人、附议人必须亲自签名(《代表提案表》见附件)。

4.教代会每名正式代表作为提案人(含联名提案人)最多只能提交2件提案,且一事一案、一案一表。

5.非教代会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为提案的附议人。

6.代表提案应包括案名(题目)、案由(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内容(具体事项)和解决建议(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要力求具体,有可操作性)等内容。

7.代表提案要求观点清晰、言之有据、分析透彻、建议具体、简明扼要、书写工整。

三、代表提案征集范围

在学校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解决的下述内容可作为正式提案: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目标,强化教育责任,创新培养体制,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促进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学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社会服务、职业培训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提高校院两级的管理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实现“一流管理、服务师生”目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有下列情况的不予立案:(1)超出教代会职权和学校管理权限范围的问题;(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3)未经充分调查、考证,提案不符实的问题;(4)学校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宜;(5)提案人、附议人不符合要求。

四、代表提案的提交

教代会代表可通过各分会提交提案,也可由代表直接向校工会提交。除提交纸质材料外,请同时提交电子版(微信发)。联系人:黄广斌,联系电话:18270814855。

五、代表提案的审理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提案工作的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代表提案,作为建议材料送达相关部门参考处理。

附件:半岛公司官方网站(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案表

 

 

 

中国教育工会半岛公司官方网站(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年11月30

编辑:崔新禹
审核:黄继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