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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寒假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1-16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应科院字〔2021〕4号

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春节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和正常运行,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和学校《关于2021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总体安排。现就做好春节寒假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校领导带班制度

寒假期间每天由1位校领导带班,带班校领导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可通过电话值班协调工作,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先期处置。

二、严格落实值班规定

1.学校行政总值班。学校行政总值班7人,全部都是全程,有事离开须有人顶替。学校行政值班设两个总值班岗位,分别由校办与保卫处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校园假期值班的设岗审批与值班检查、考核工作,负责校园假期运行各方面工作协调。

2.学校安全保卫值班。学校安全保卫值班由物业公司配合校保卫处具体实施。其中学校校大门及治安巡逻值班、监控中心值班由物业公司统筹安排,监控中心管理、学校校园防火防盗安排与突发事件处置由保卫处具体负责。学校警务室协助学校寒假值班。

3.重点楼栋物业安保值班。学校重点楼栋由物业公司安排物业安保值班,具体楼栋安排为:行政楼、音乐厅、图书馆、计算机楼、行知楼、三达楼、大学生活动中心、机电实训中心、建筑实训中心、校大门、校南门、教工宿舍楼、体育场馆、学生宿舍。

4.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原则上不安排值班,为确保本单位、本部门和学校假期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安排值班,事先须向学校行政值班报备。

5.学校后勤部门值班安排。后勤处、基建工程处、资产与园林处、保卫处、车队、财务处、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等相关单位按照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国家法定假日合理安排寒假工作和休息,原则上轮流值班不少于10天,确保学校假期安全保卫、工程维修、车辆调度、水电供应、食堂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严格落实值班责任

1.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规定,按时到岗到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安排无关人员顶岗替班,需详细准确填写值班记录,遇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理并立即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

2.学校总值班室值班人员要认真执行值班日志登记制度、交接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保密制度。对擅离职守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等突出问题,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恶劣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学校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3.为便于处理紧急公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南昌须向校长请假,其他处级干部须向各单位分管校领导请假,其他人员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放假期间教职员工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响应工作需要。

4.各单位需做好寒假值班安排,于1月20日前将寒假值班表报至保卫处宋春雷处长。值班时间从1月25日到2月26日,值班地点设在学校行政楼116(团委小菠菜工作室),值班电话0791-83653333(寒假值班表另行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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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月16

 

编辑:崔新禹
审核:黄继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