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省科技厅已开始启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证的外国籍专家)的在职在岗人员。申报人应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人事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2.申报人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或从事基础研究的工作经历,且具有良好的 科研信用记录;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 9个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报项目的研究。
3.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脱产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青年基金项目除外)
4.参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 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 2个(含) 。
5.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二)有关要求
1.当年有主持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不得作为申报人 再申报该类型项目(如有面上项目在研则不得作为申报人再报面上项目)。
2.每人每年只能申报 1 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时不受上述限制)。
3.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 项;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基地项目除外)。
4.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率超过 50%), 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国家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单位所有项 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5.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 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6.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 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 可范围一致。
7.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 签署知情同意书; 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 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二、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由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进行申报(《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
(二)申报时间
自2022年8月15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在此之前可按附件2所附申请书模板先行准备)。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 年9月2日17 时。请于8月24日前将申请书,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及申请书纸质稿(A4打印,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1008B办公室。
联系人:张火萍,83659823
附件1:2022年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
科研处
2022年8月3日